关于开展2017年度吉林省档案系列
副研究馆员 馆员职称申报人员答辩评审的通知
各市(州)、长白山开发区、扩权强县试点市人社局,省直、市(州)各相关单位(部门):
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<2017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>的通知》(吉人社办字〔2017〕50号)和《关于印发<吉林省职称评审工作规范(试行)>的通知》(吉人社办字〔2017〕51号)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、馆员职称申报人员答辩评审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答辩时间、地点及人员安排
时间:2018年1月18日
地点:长春市龙达宾馆有限公司(长春市吉林大路1881号,总机电话84948888)
人员安排:申报副研究馆员人员7:00之前报到,申报馆员人员11:30之前报到
二、 相关要求
1.本次答辩评审不安排补考,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。
2.答辩采取问答形式,答辩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。
3.参加答辩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、《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和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》(详见报送申报材料通知附件2),答辩现场提交(如不提交或公章签字不全不能参加答辩)。
4.为提高工作效率,签到时请参加答辩人员按照公示参评人员名单的序号查找签到序号,具体分组答辩当天现场公布(公示有问题不能参加答辩人员我评委会工作人员会直接通知本人)。
吉林省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、馆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
2018年1月15日